刘凤江参加
德州新闻网讯(平原融媒记者 王诚)12月14日,平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凤江,副主任李玉明、孙长梅、宋连军、姜卫东出席会议。县法院院长厚德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平原县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2021年平原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平原县“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平原县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2021年平原县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
会议还听取了县法院审委会委员的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