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平原融媒记者 王亚群)6月3日,记者获悉,日前,中共山东省委农办印发《关于公布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名单的通知》,全省共确定了10个县(市、区)作为全省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平原县成功入选,是德州市唯一入选的试点县。
据介绍,2021年3月,省委农办、省委改革办印发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聚焦“五个振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解放思想、立足实际,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创新意识强的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赋予试点县(市、区)更多自主权,率先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集成探索,形成改革系统集成和叠加协同效应。着力解决涉农政策碎片化、分散化和改革内容单一等问题,推动相关制度更加衔接配套、成熟定型,实现政策集成、效果集成,力争用2-3年的时间,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经验模式,为全省乡村振兴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近年来,平原县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改革工作,靠改革增活力、借改革促发展。先后积极争取和承担了国家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省级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等多项改革任务,取得显著效果,得到上级领导充分认可,并获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示范创建县、全省农村改革试验区、首批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多项乡村振兴改革荣誉称号。
此次平原县入选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单位名单,可以通过各类试验项目的实施和整个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的打造,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管理严格的现代产权制度,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险、人才、土地等各类要素支撑;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农业绿色生态发展,推动产业集聚成链;完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乡村走向善治;将平原县建设成为土地规模化经营引领区,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先行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区,形成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平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