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公安局组织民警深入集市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平原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为市民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
平原县教育局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德州新闻网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原县迅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主动作为,严格落实领导责任,明确部门职责任务,深入开展广泛宣传、线索摸排与严厉打击等工作,迅速对各类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
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县委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各乡镇(街区)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办公室,对全县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要求,明确工作标准,确保专项斗争高效有序开展。
根据工作实际,我县成立了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和县政法各部门为成员的联动处案机制小组,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动处置办法》《扫黑除恶联动处置移交表》,推动集约办案,提高办案效率。
明确工作重点,以扎实细致的行动确保斗争取得实效。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发动群众,制定《平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利用县电视台播放专题片、印制扫黑除恶宣传海报、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条幅、设立户外大型宣传牌及农村“大喇叭”广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