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闻网讯(平原融媒记者 姚堃)为推进教育公平公正,建立健康有序、平等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平原县各学校全部建立起“阳光均衡分班”常态化制度,推进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依据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学校建立阳光均衡分班的常态化制度。明确阳光均衡分班必须坚持三个原则、四项程序、六项制度。三个原则即:公开原则、均衡、随机原则。四项程序即:确定班数、教师分组、学生分组、确定班级,确定班级必须召开现场会现场抽签决定学生与教师组合;抽签结果现场公布、校内公示。六项制度即:公示制度、承诺制度、全程监管、社会监督、学籍跟踪、责任追究六项制度来确保阳光均衡分班的落实。
为保证分班公平、公正、合理、科学,各学校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共同监督和见证分班工作。分班过程中,各学校严格按照“三均衡、两不动”原则,在各方的监督下进行。分班结束后,与会的各代表签字确认分班结果,并张榜公示。
“阳光均衡分班”常态化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让每一名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提高群众满意度,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充分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同时,各学校也将会继续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公正、公平、阳光办学,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向社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